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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shanxi.gov.cn/xxfb/fdzdgknr/tzgg/202109/t20210911_2376167.html | 作者: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3-19 | 460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效”工作力度,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体系,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汇总整理了省发改委和原省物价局批准部分医疗机构单独执行的项目价格、省发改委审批到期未转归的项目价格、省医保局2019年审批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近期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价格。并将原来由部分医疗机构单独执行的项目调整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执行(部分注明有限制条件的项目除外)。现拟将这些项目增补纳入《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0版)》,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0年3月19日—2020年3月25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郭晓东高梓超

联系电话:0351-6819608

电子邮箱:sxyyjgzbcg2018@163.com

附件:《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0版)》增补项目表.xls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