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疗保障局召开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方案论证会
发布时间:2020-02-24新闻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快推进我省中医医疗服务支付方式改革,2019年12月12日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在遵义市召开了贵州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方案论证会。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榆、省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志远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医疗保障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遵义市医疗保障局、遵义市卫生健康局相关领导及科室负责同志,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遵义市中医院、红花岗区人民医院、播州区中医院、仁怀市中医院、赤水市中医院、习水县中医院、绥阳县中医院等遵义市中医药学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中医药专家。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刘永孚主持会议。
会上,出席会议的医疗专家和医保专家结合遵义市的市情,分别从各自专业角度就《贵州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方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等进行了讨论,对《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刘志远在会上指出,遵义市是全省唯一一家以市为单位获得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的地区,遵义市的中医药事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基础,在遵义市即将启动实施的中医药支付方式改革,与支持中医药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改革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实行按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对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遵义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中医医疗机构,站位要高,积极主动参与并配合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门诊病种和住院优势病种的遴选和定额标准的测算工作,协同推进中医药支付方式改革试点。
陈榆要求,省级负责制定改革原则、明确改革方向,遵义市医保部门要结合省级即将出台的《方案》和本地实际,做好改革试点方案的细化工作;适宜技术和病种的遴选要充分尊重中医医疗专家的意见,医保支付定额标准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也要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推进中医药支付方式改革要坚持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要共商、共推、共建、共享,争取形成最大改革合力,确保改革试点成功,力争尽早在遵义市探索出一条适合我省中医药支付方式改革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