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www.nhsa.gov.cn/art/2021/7/28/art_110_7003.html | 作者:国家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7-28 | 30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562号建议的答复

医保函〔2021〕61号

王威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国产生物创新药物进入国家医保目录,提高药物可及性,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局近期已启动了新一轮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目前已公布《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2021年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公布结果5个阶段。本次调整,目录外申报药品的一个条件为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这一条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药品获批与医保准入的衔接。

对于符合条件被纳入谈判的药品,综合考虑“保障基本”的功能定位、医保基金承受能力、药品临床价值等因素,组织力量与企业进行谈判,如谈判成功,将该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并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经过三年连续调整,共计233个药品通过谈判成功纳入医保目录,患者对药品可及性大幅提升,企业也达到了市场销量预期。最终实现了“市场换价格”的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总结前期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目录调整的范围、条件、程序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努力提升药品目录调整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法制化水平,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同时努力推动生物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