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392号建议的答复
医保函〔2020〕29号
池建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全国医保经办信息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医保信息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自2018年5月挂牌成立后,国家医保局为加快形成自上而下全国医保信息化“一盘棋”格局,积极谋划部署、深入调研,印发《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1号),明确了建设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搭建国家和省级两级医保信息平台,支撑提高全国医保标准化、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重点推进公共服务、经办管理、智能监管、分析决策四类医保信息化应用的总体目标。到2021年底,按照标准全国统一、数据省级集中、平台分级部署、网络全面覆盖的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要求,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将初步建成,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全国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系统一体化应用格局将基本形成,公共服务会更加便捷,医疗保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届时将从根本上解决系统分散、标准不统一、信息孤岛等问题。
目前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进展顺利,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指导各地依托全国统一的技术体系和架构,建设本地全新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加快建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