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349号建议的答复
医保函〔2019〕134号
李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针对每个病种成立临床专家组以便及时机动调整各病种药物医保报销目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局近期已启动了新一轮的医保目录调整工作,目前已公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2019年目录调整将根据基金支付能力适当调整目录范围,具体包括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两项内容。此次目录调整共分为准备、评审、发布常规准入目录、谈判、发布谈判准入目录5个阶段,预期将于1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
其中,评审阶段具体包括以下过程:一是医保用药咨询调查。通过随机抽取遴选专家库中一定数量的专家,将专家分成不同专业组,并将所有品种(剂型)的药品进行分组,与专家分组对应进行投票,了解全国范围内的医保用药需求。二是确定备选名单。由综合组咨询专家论证确定药品评审技术要点,并根据要点和医保用药咨询调查结果展开评审,再由专业组咨询专家,包含从全国范围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不同科室和专业的临床医学专家,根据要点分专业组对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进行评审。三是遴选专家投票。按照专家所在地区、医疗机构类别和级别,专业科室与药品评审分类,分层分级抽取专家对备选名单进行投票。四是确定调入调出药品名单。根据遴选专家投票结果,确定调入调出(含谈判)药品名单,并对部分需要加强管理的药品进行讨论,研究提出相应管理措施。总体上建立了不同专业组专家对应不同专业药品进行评审的机制。药品目录由专家按程序科学规范评审确定,行政部门不干涉专家评审结果。
下一步,我们将抓紧修订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用药管理办法,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努力实现医保药品目录动态化,常态化调整,药品结构更加优化,专家机制更加科学化,医保资金使用效益更高的目标,从而进一步提升基本医保药品保障水平。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国家医疗保障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