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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hebei.gov.cn/content/472 | 作者: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3-13 | 304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9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日期:2020-03-13

贾凤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医保加大对重病和多病适当提高报销比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都高度关注农村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医保制度建设。2003年,国家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5年,又建立了大病保险制度,实现对全省所有农村参保居民的全覆盖。2016年,我省印发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0号),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在全省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农民与城镇居民在“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六个统一”。缩小了城乡待遇差距,提高了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关于您提出的对农村老年人等无收入或低收入群体,患重病和慢性病提高报销比例的建议,我省已经将这些群体纳入了相应保障范围。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纳入我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范围,三段报销都有政策倾斜,对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患者的住院和门诊都有相应报销政策。对低收入群体,也可以向医保部门申请医疗救助。民政部门也将符合条件的重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还可以进行临时救助。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强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救助力度,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