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ylbzj.hebei.gov.cn/content/471 | 作者: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3-13 | 271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01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日期:2020-03-13

刘善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分娩镇痛”列入河北省医疗收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省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医保局在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努力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新增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在临床上,目前“分娩镇痛”(无痛分娩)主要由椎管内麻醉、顺产接生、静脉输液、硬膜外连续镇痛、分娩镇痛等具体项目组成,针对不同病人的实际情况,医生会选择不同的诊疗方式。目前,“分娩镇痛”所涉及到的具体项目,《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基本均有,满足了临床的基本需求。若临床科室有新增项目需求,医院申报,我们会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受理、高效办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鼓励研发创新,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舒适化的新需要。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关注和支持妇产医院及相关科室的健康发展。按照新的工作职能,深入研究大医疗保障体制下医疗服务价格管理问题,把价格的作用发挥好,让广大患者享受合理的医药价格服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

您对以上办理情况有何意见,请填写《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附后)并及时反馈。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