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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ln.gov.cn/zwgk/jyta/jygk/202111/t20211109_4318761.html | 作者: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11-09 | 417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9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日期:2021-11-09

省卫生健康委:

现就刘学政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辽西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的建议,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关于“医保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和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标准”的建议,省医保局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一是发挥总额控制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医保基金预算管理逐步完善总额控制办法,不断提高总额控制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逐步将针对具体医疗机构的医保总额预算调整为区域总额预算,并通过加强精细化管理手段落实预算执行,防止医疗机构因总额控制影响收治患者积极性,确保医疗机构合规医疗费用支出得到合理补偿。二是在全省全面开展以按病种付为主的,包括按人头、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在内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目前,各市开展按病种付费地区病种数量达到150种以上,各别市达到200种以上。规范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确定大连、鞍山、丹东、锦州4市作为我省开展DRG付费省级试点市,严格按照国家局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推进DRG付费改革。通过医保支付加大对区域中心医院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