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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ah.gov.cn/public/7071/145975491.html | 作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8-11 | 377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2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闪顺章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的建议收悉,经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农村民生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持续推动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在医疗保障方面,持续加大基本医疗保险财政投入,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03年的10元增长到2020年的550元。2019年,我省全面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解决长期以来的“同病不同保”问题,农村居民医保用药选择更多、保障水平更高。在全国率先实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进一步减轻城乡居民“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5752.97万人,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62.04%。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完善,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全省450余万贫困人口顺利脱贫出列。2020年全省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共资助528.31万人参加基本医保,资助参保金13.14亿元;直接救助456.05万人次,直接救助金额23.34亿元。在养老保障方面,2021年2月,我省城乡居保参保总人数3490万人,月人均养老金水平131.75元。我省月领取待遇人员约920万人,每年累计发放基础养老金约145.55亿元。同时,每年对约2200万人给予近10亿元的参保缴费补贴,每年财政共投入资金约155亿元。

2018年以来,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坚决守护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2020年,在省纪委、监委的指导下,省医保局与省卫健委联合开展以“两机构一账户”(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基金账户管理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并先后组织对19个省级医疗机构和16个市(每市5家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截至2020年12月底,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9783家,处理协议医药机构7068家,其中暂停协议530家,解除协议150家,6家定点医药机构有关责任人和18名参保人被移送司法处理,追回医保基金11.2亿余元。共向53人发放举报奖励44169元,公布典型案例927起。

但应当看到,我省医疗、养老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与老百姓对健康安全、幸福生活的美好期盼还有一定差距,您提出的建议也反映了城乡居民的迫切愿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财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结合全省经济发展实际,逐步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同时,持续开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治理过度诊疗、不规范执业、不合理收费等问题,进一步保障群众健康权益。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联系电话:0551—69029726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