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8-11 17:40来源:异地就医中心
潘焕双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开通医保卡及医保电子凭证异地定点药店购药支付功能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国医保联网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医保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各项工作。目前,我省已全面实现省内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和慢特病门诊费用联网直接结算,实现跨省住院费用和普通门诊费用联网直接结算。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水平,满足参保群众省内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需求,省医疗保障局决定推进省内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工作。
今年3月以来,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省内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直接结算工作方案》(皖医保办〔2021〕19号)《关于省内异地定点零售药店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39号)等文件,明确职责分工、进度安排、结算政策、系统改造等内容。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在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参保群众持有效凭证在省内各联网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直接结算。二是明确保障对象。参加我省城镇职工医保且具有个人账户的人员可在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三是规范业务经办流程。简化手续,取消备案环节,拓展结算凭证,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结算。目前,省医疗保障局正在指导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开展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开展工作调度督导。
下一步,省医疗保障局将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各项工作举措,加快推进系统改造与联网测试工作,确保在2021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让广大参保群众享受到异地购药的便利,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异地就医中心俞进川
联系电话:0551-62242949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