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ybj.ah.gov.cn/public/7071/117239501.html | 作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9-10 | 269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19-09-10 17:22来源:医药服务管理处

张修臻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省内跨区医保一体化进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只要在本省参保、在本省内就医,可以在就医或者方便的任何省内地市均可就医、报销”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医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中关于“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的精神,高度重视群众医疗保障需求,积极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着力解决异地就医参保群众痛点难点问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不断推进。早在2013年,我省就开始探索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在备案后,即可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关于“凡本省人口只要在本省参保,即使去外省就医,也可以在本省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的建议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为切实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险权益,2016年,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上线,我省启动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9月实现与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兵团)联网结算。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异地住院直接结算医疗机构16761家,我省282家定点医院接入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覆盖全省全部三级医院、大部分二级医院和所有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实现了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县级行政区全覆盖,参保群众跨省就医选择范围更大,就医更加方便。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工作,提升异地就医服务水平,省人社厅及时印发了《关于规范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32号),再次明确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即异地就医包括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两种形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和其他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均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同时,进一步精简备案手续、优化备案流程:一是取消就医地提供的证明和盖章等资料;二是取消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环节,参保地经办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者省份;三是简化参保地对转诊备案人员的审批盖章程序;四是规范备案有效期限,原则上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不设终止期,长期有效。为加快实现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全覆盖,我省各统筹区又针对两类人员工作特点和就医需求,进一步梳理政策障碍,简化备案及转诊流程,切实解决了两类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堵点、难点问题。

此外,我省积极推进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的跨省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并将医疗救助费用纳入“一站式”结算范围。目前我省异地就医结算信息系统全面实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在全国近百家医院均成功实现贫困人口“351”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覆盖合肥、北京、上海、南京、苏州等地主要的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进一步解决了困难群众垫支、跑腿痛点问题。

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18年通过我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直接结算19.8万人次,是2017年的3倍;总费用41.36亿元,是2017年的3.2倍,越来越多的参保群众享受到快捷便利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成果。

三、关于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在做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同时,我省积极探索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地区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指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让我省更多群众享受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成果,我省医保部门积极融入,与江苏、浙江、上海率先探索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取得突破进展。去年9月,三省一市在上海签署《长三角地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合作协议》,滁州、马鞍山纳入首批试点城市,今年以来,六安、芜湖又先后实现与上海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截至5月底,4个市22家医院与上海开展门诊直接结算224人次,系统总体运行良好,为全省推进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积累了宝贵经验。在上个月召开的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座谈会期间,又签订了《推进长三角地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深化三省一市医疗保障领域合作发展备忘录》,为未来三年长三角地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绘制了发展蓝图。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日前,省医保局召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调度会,对下一步重点工作作出安排:一是稳步扩大跨省定点医院覆盖范围:按照国家要求,到2019年底前,将85%以上三级定点医院、50%以上二级定点医院、10%以上其他定点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基本满足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参保人员直接结算需求。二是不断提高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效率。进一步开展便捷备案服务,学习推广部分地区备案“零跑腿”“不见面”的做法经验,为参保人员提供至少一种有效、便捷的备案渠道,如电话、网络、APP等,同时以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需求为重点,进一步探索简化备案管理。三是全面推进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省医保局已经印发《推进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方案》,并开展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信息系统建设需求调研,计划按照“系统先行、同步推进、突出重点、强化基础”的原则,先行升级改造既有信息系统,同步推进政策完善、基金运行、经办管理工作。目前,具体建设方案已经通过,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力求到年底前,按照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政策和标准规范,基本实现省内所有统筹地区之间的异地就医门诊联网,同步推进长三角地区互联互通。四是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多种角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广大参保群众了解异地就医政策,知晓异地就医办理流程。

社会发展和群众期盼对医保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参保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感谢您对我省医保工作特别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们将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继续做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期待您继续监督、支持我们的工作。

省医保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