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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ah.gov.cn/public/7071/145431641.html | 作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5-30 | 247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13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政策调控引导力度,助推分级诊疗有效落实的提案》收悉。根据分办要求,现就“建议对住院患者实施按病种定额支付医保费用的报销机制”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在我省集中体现在对部分病种实行“同病同保障”的政策。目前阜阳市、潜山市等地正在探索该项政策。主要做法是:在开展常见病按病种付费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部分临床路径较为明确,县属以下医疗机构有收治能力的手术类常见疾病实行“同病同保障”,医保基金进行定额付费。列入“同病同保障”的病种,住院医药费用医保基金实行定额补偿,不再执行普通住院、原按病种付费、保底补偿等补偿政策。按病种定额付费含所列疾病的并发症、合并症及不同手术方式和医用材料的使用,是患者从入院到出院期间所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总和。“同病同保障”主要是促使医疗机构将常见病下转,引导参保居民理性就医,推动分级诊疗。

但“同病同保障”也有局限性,主要限于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诊疗的常见病,且临床路径明确、诊疗相对简单的疾病类型。未来,推进DRG付费是既考虑到了不同医疗机构所耗费的不同医疗资源,又可以针对不同医疗机构设定不同系数,从而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实现分级诊疗的目的。DRG付费是相对合理的一种支付

方式。我省也在积极推进中。合肥市是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正在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抓紧推进DRG付费,并将在2020年6月开展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目前,合肥已经完成了DRG项目服务器和网络等硬件设备和相关软件的部署,提取了41万份病案数据及37万分结算数据,业已经过三轮分组,共分为946个DRG,其中内科组493个、外科手术组402个、非手术操作组51个。基本完成疾病分类编码、手术与操作编码、定点医药机构、慢性病病种、按病种付费、日间手术等医保业务编码标准化应用维护工作。制定了《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行办法》,明确基金预算总额、病例分组、基准点数确定及调整、分组运用、点数管理及计算、基金预拨及点值计算、基金年度清算及点值计算、DRG实施中的监督管理、评估决策等内容,为实施模拟运行、开展点数法基金分配测算和付费提供政策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医保局有关部署,充分利用医疗大数据,扎实推进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医保支付机制和利益调控机制。

感谢您对安徽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30日

抄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部门人员及电话: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吴圣0551—69029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