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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jiangxi.gov.cn/art/2021/9/2/art_27601_3687507.html | 作者: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9-02 | 33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408号提案答复的函

欧阳安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资助育龄期听障人士婚孕前遗传筛查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为推动遗传基因筛查项目临床运用,2015年12月,我省印发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核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5〕1421号),批复了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期间价格为600元/点位。其中,相关检测试剂费用在项目中收取,不得另行收费。

为进一步推动遗传基因筛查项目开展,扩大项目可及性,2020年9月,我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对包括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在内的183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试行转归,经成本调查、专家论证等程序,印发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一批转归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赣医保字〔2020〕31号),将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价格由600元/点位(含相关检测试剂)下降为80元/点位(含相关检测试剂),有效减轻我省开展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费用负担。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密切关注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项目开展情况,通过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探索医疗服务项目“技耗分离”等方式,积极助推我省育龄期听障人士婚孕前遗传筛查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医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