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72号提案答复的函
曹盛生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及时更新全省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的建议
及时更新我省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是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和动态调整的基础。由于历史原因,我省现行的医疗服务项目散落在数十个文件当中。为规范管理,我们对全省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核对及合规性审核,重点清理了拆分、加收、重复、无码的项目,据此形成了《江西省医疗服务项目目录(2021版)》。目前,已完成3轮次征求意见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履行相关程序后向全社会发布。
二、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建议
加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是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举措。我局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管理。为规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管理,2019年以来,我局先后制定了《江西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暂行办法》(赣医保字〔2019〕40号)和《江西省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评审暂行规则》(赣医保办发〔2020〕15号),先后批复和转归了200余个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同时明确了一批临时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2021年,我局常态化开展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受理审核工作。目前,已完成了一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初审工作,并受理了第二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申报,后续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审核、论证和批复工作。根据规定,新增医疗医疗服务项目自批复之日起试行2年,试行期间,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价格后实施。
三、关于规范医疗收费行为
省医疗保障局自2018年11月组建以来,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工作要求,坚持把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开局“硬战”尽心尽责守护人民群众的“救命钱”。2020年处理违法违规医药机构16687家,追回资金7.23亿元,位列全国前列。
您在提案中提出形成医保负面清单和建立医保信息监管网络的建议,对我们下一步扎实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有很大的帮助。
省医疗保障局始终把依单自查自纠作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的前置环节,严格做到自查在先、严查在后。2020年,聚焦不合理收费、串换项目(药品)、不规范诊疗、虚构服务等问题,推行依单自查,全省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自查自纠共退回违规医保基金8341万元。今年3月,根据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印发《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典型问题清单》,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依单现场检查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基金监管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有效性。8月,联合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审计反馈问题依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部署开展医保基金审计反馈85个问题依单自查自纠,全力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
同时,省医疗保障局还通过开展“两试点一示范”在监管方式创新、信用体系建设、智能监控取得新进展,建立医保基金监管网络,通过开展以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管理为重点、不定期对两定医药机构开展系统预警、加强对就医购药的过程监控等方式,大幅提升了智能化监管水平及效率,探索医保监管诚信体系建设新路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医疗服务项目管理。一是加快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受理审核,使患者及时获得更具临床价值、更有成本效益的医疗服务。二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调控总量、有升有降”的原则,提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促进医疗机构主动规范服务行为、促进医疗行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强化医保基金使用监管,加快出台《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办法》,抓紧研究制订《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总结提炼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城市典型经验做法,适时在全省推广。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医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