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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jiangxi.gov.cn/art/2021/8/24/art_27601_3687482.html | 作者: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8-24 | 433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18号提案答复的函

万玲委员:

您提出的《破解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面临的问题》收悉,您的建议提得非常好,完全符合目前我省医疗保障改革的方向,经商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省税务局、省人社厅,现就我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答复如下。

一是稳步扩大保障范围。我省于2017年起在上饶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试点初期保障范围为重度失能人员。2021年,上饶市医疗保障局会同上饶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扩大上饶市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的补充通知》,将因伤残导致中度失能人员以及60周岁以上的中度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二是做好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落实省政府出台《关于做好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分别发放护理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惠及8.6万老年人;连续5年对近100万老年人根据不同年龄段按照50-1000元不等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为近340万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45个县(市、区)开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试点工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料护理服务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加强失能护理改造,强化护理能力建设。失能、半失能人员分别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发放护理补贴,连续两年将失能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截至目前,全省87个县(市、区)开展集中照护,43家集中照护机构实行医养结合,提升了集中照护水平。

三是加大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印发《全省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计划(2020-2022年)》,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对养老院院长培训全覆盖,培训养老护理员6万人,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编印养老护理员培训教材(2020);实施“领头雁计划”和“养老护理员素质提升工程”,全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达到2万人。加快培训基地建设,集中打造12个区域性的省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通过购买服务每年培训专业养老护理员2000余人次,对顺利结业的养老护理员发放证书。探索培训模式,委托江西省民政学校,采取“政府+学校+企业”模式,以南昌市为试点,对南昌市所有养老服务机构以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在职服务和管理人员,以及有意从事养老服务业的社会人员开展养老服务人才短期职业能力培训。根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版)有关要求,安排省级专项资金,编印《江西省养老护理员培训教材(2020版)》,并为巩固和提升学员的学习效果,每项技能实操配有对应视频,学员扫描相应二维码即可进行观看。

四是不断完善评定标准。2021年7月16日,国家医保局会同民政部拟制了《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我局将指导上饶市按照国家标准不断完善失能人员评估工作,确保国家标准落地实施。

五是切实推动护理产业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精准投放,培育出规模可观、覆盖范围广、产业链长且在不断壮大的护理服务产业,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制度情况和往年基金使用情况,适当提高居家上门护理和机构上门护理的待遇,和居家小额补贴进一步拉开差距,从制度待遇上让失能人员倾向选择居家上门护理和机构上门护理,并为扩大居家上门护理和机构护理的市场提供政策支持。充分调度符合条件的各类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加大培训供给。引导推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服务技能培训,具有养老护理服务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服务培训的,根据符合要求的培训学员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2020年,全省共为护理专业人才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5.87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支持上饶市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完善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机制,确保制度可持续;二是不断优化调整保障范围,确保基金安全可控;三是不断加大护理人才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职业培训政策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医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