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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jiangxi.gov.cn/art/2019/6/3/art_27601_2903655.html | 作者: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6-03 | 3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省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19261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叶敏健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简化优化跨省报销医药费相关手续的建议》(第261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系统上线后,全面实现了省内和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目前,我省有302家医疗机构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做到了全省三级医院全部接入,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医院接入;全省共上传异地就医人员(含转诊转院人员)备案信息182721条,备案人群覆盖全省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群。

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只有住院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刷卡结算,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以及药店购药暂时不支持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以及购药均可刷卡直接结算,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备案并选择就医地区。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备案。主要流程是由参保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填写《当地的(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表》,同时选择好就医地区(可以在人社部社会保险网页上实时查询全国各地的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经由网上公务邮箱发送或者现场交经办机构即时办理。

第二步:持卡就医与结算。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携带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即可。

按照省政府“放管服”的相关要求,我局将继续提升跨省异地就医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拓展备案方式,简化备案手续,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经办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医保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恳请您在今后的工作中能一如既往地给予关注,并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