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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shandong.gov.cn/art/2020/4/29/art_113623_9251083.html?xxgkhide=1 | 作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4-29 | 253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00628号《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4-29 15:18

省市场监管局:

丁忠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局职能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推动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省现行医保药品目录中,中成药品种数量达到1339个,与西药持平。对中药饮片仍沿用较为宽松的排除法管理,除国家规定31种、1个类别完全不予支付的外,其余品种基本医疗保险均予以支付。对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中医院内制剂,都及时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市参照诊疗项目物价收费规定,普了桡骨远端骨折等13个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试点。这些举措为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遍将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适宜性诊疗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外,按照“中医药优势突出,中医药治疗费用低廉,疗效与西医药疗效相近或优于西医药疗效”的原则,分两批次遴选确定

中药配方颗粒是中医药应用方面的创新,给群众使用提供了方便。目前,中药配方颗粒仍处于推试点、扩产能阶段,对于能否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国家一直没有明确政策,外省也没有带量采购成熟经验可借鉴,我省暂未纳入带量采购范围。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省药监局、工信厅、中医药管理局的沟通,主动跟进试点企业中药配方颗粒研制生产备案等最新进展情况,积极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支付和扩大带量采购品类范围政策研究,让更多的参保群众受益。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