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010号提案《关于率先建立完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19 17:08
民盟山东省委员会:
《关于率先建立完善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研究,结合我局工作职责提出如下答复意见:
省医保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全国2个试点省份之一,在全省16市全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青岛市、济南市、东营市利津县、烟台市长岛县、威海市南海新区、日照市岚山区也建立了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参保人数达到3399.46万人,其中职工2250.75万人、居民1148.72万人,参保人数居全国第一位;全省定点护理机构2789家,累计为9.52万人支付护理保险费用6.36亿元,缓解了失能家庭经济压力,明显减少了“社会性住院”问题,避免了失能人员长期住院产生的高额费用,提高了医疗保障绩效,补足了护理保障民生短板。各市建立起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相结合的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全省长期护理从业人员达到5.5万人,有效破解过去“机构不能医、医院不能养、家庭无力护”的困局,促进了医、养、护机构的深度融合发展。同时,通过长期护理、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精神慰藉等服务,延缓失能失智,让更多老人有尊严地走完人生最后旅程,提高了失能人员人文关怀水平,增进了民生福祉。
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但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制度的发展也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受筹资能力和基层服务能力所限,目前长期护理保险难以覆盖到全体居民。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虽建立了多元筹资渠道,但险资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和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划拨为主,占比90%以上。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仅靠居民医保基金划拨难以为继。并且,长期护理服务的机构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地区机构少、服务半径大、成本高,护理人员缺口非常大。
下步,省医保局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积极打造长期护理保险“齐鲁样板”。一是实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目前,省医保局已与省财政厅形成实施方案,将尽快出台文件,建立起省直职工长期护理保障制度,2021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二是稳步推进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发挥济南、青岛2市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其他市积极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制度模式,努力实现2025年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三是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单位、个人、财政补助、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四是健全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在2020年已出台评估标准的基础上,2021年省医保局将联合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制定全省统一的标准体系,计划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与服务评价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照护服务管理规范》、《长期护理保险护理员服务技能规范》三项山东省地方标准,提升各市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五是提升长期护理服务供给能力。鼓励高等院校、医养机构加快长护人才培养,依托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医疗保障研究院和医疗保障学院开展培训。利用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和资金,鼓励到长期护理服务领域就业创业,增强护理职业吸引力,鼓励医务人员到护理服务机构执业。发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搭建信息平台,让行动不便的群众在家享受护理服务。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