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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shandong.gov.cn/art/2021/4/8/art_113624_10287442.html?xxgkhide=1 | 作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4-08 | 266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229号《关于加强传统中成药保护完善中成药应用体系建设》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4-08 15:22

省药监局:

省政协代表第12040229号关于加强传统中成药保护,完善中成药应用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就其建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内开展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的情况

实践证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对于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国家和各省层面开展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主要是针对化学药品。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提出,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逐步覆盖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做到应采尽采。因此,将中成药纳入集中带量采购是大势所趋。据了解,目前青海省、浙江金华、河南濮阳等地,针对部分临床需求大,采购金额高的中成药品种,开展了集采探索,但尚未形成成熟经验。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集中带量采购通过遴选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竞争较为充分的药品,以约定用量,实现以量换价,以充分的竞争,引导企业合理降价。目前,很多中成药为独家品种或者独家剂型,缺少充分的竞争,降价幅度难免不及预期。我们会将其建议向国家医保局反映,也将积极研究,针对中成药的特点,探索适宜的集中带量采购方式,条件成熟时,尽快启动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