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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shandong.gov.cn/art/2020/8/10/art_113624_9605466.html?xxgkhide=1 | 作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8-10 | 233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836号《关于以发展中药配方颗粒产业为契机打造山东中药知名品牌的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8-10 15:33

田素英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以发展中药配方颗粒产业为契机打造山东中药知名品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省医保局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大力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我省现行医保药品目录共收载中成药1339种,与西药数量基本持平。对中药饮片仍沿用较为宽松的排除法管理,除国家规定基金完全不予支付的外,其余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品种基本医疗保险均予以支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将国家和省诊疗方案列出的复方西羚解毒胶囊、金花清感颗粒等9种中药临时纳入了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省药监部门批准的治疗性中医院内制剂以及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适宜诊疗技术,也都按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积极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按照“中医药优势突出,中医药治疗费用低廉,疗效与西医药疗效相近或优于西医药疗效”的原则,分两批次遴选确定了桡骨远端骨折等13个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试点。

中药配方颗粒是中医药应用方面的创新,给群众使用提供了方便。为促进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我局正在研究制定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拟将经省药监部门审批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按相关要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目前,我省中药配方颗粒销售市场长期由国家试点生产企业占据,省内试点企业还没有形成规模生产,无法形成充分竞争,尚不具备开展全省集中采购的条件。待条件成熟后,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中药配方颗粒集中采购工作。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