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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shandong.gov.cn/art/2020/7/31/art_113624_9602259.html?xxgkhide=1 | 作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7-31 | 244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835号《关于完善医疗耗材价格政策助力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31 14:09

民建山东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完善医疗耗材价格政策助力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2017年5月,《山东省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需要经过立项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规范项目名称及编码等程序。按照规定程序,2017年以来,我省分三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计298项。今年5月,又启动了2020年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制度,规范审核流程,及时受理审核新增项目申请,促进医学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

二、关于动态调整可另收费一次性耗材目录及修订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

2017年以来,在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时,同步新增采集贴片等部分可另收费的一次性耗材。2018年,为支持企业发展,将我省威高生产的预充式冲管注射器、超低密度聚乙烯输液器等五种产品纳入可另收费的一次性材料目录;为规范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同年10月,我省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部分内涵、计价单位、说明项、项目名称及价格进行了修订,共修订项目144项。下一步,我局将根据驻济省(部)属公立医疗机构的申报情况,动态调整可另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目录,剔除已经过时、落后的医用耗材,及时补充临床急需的医用耗材,保证临床使用需求。对现行医疗服务项目内涵模糊、计价单位不清、除外内容不全等内容,及时予以修订。协调省卫健委对医用耗材的使用进行监督,做好医用耗材零加成收费等相关工作,规范纳入医疗服务项目的耗材管理。

三、关于医用耗材招标采购

目前我省正在按照国家、省关于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机制改革相关部署,加快研究推动药品和医用耗材省级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今年首批拟对5种高值医用耗材实施全省集中带量采购,您提案中关注的输液器、采血针等低值耗材尚未纳入我省集中采购范围。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制定省级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方案,针对医用耗材类别及临床特点,科学合理设置采购规则及评标体系,保障医用耗材价格降低、质量安全、供应充足。协调卫健部门加强临床使用管理,倡导优先使用国产医用耗材,对耗占比考核避免一刀切,切实满足临床用材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