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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hsa.gd.gov.cn/gkmlpt/content/2/2984/post_2984215.html | 作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4-26 | 3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0003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26 16:34:22

省卫生健康委:

李映棐委员提出的《关于社会医疗机构助力医疗联合体建设、完善的提案》(第2020000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会办意见如下:

我局大力支持、引导医联体建设,近年来积极出台多项医保政策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

医联体建设的重要目标是构建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促进医联体“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方便群众在基层就近就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要求,合理拉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医院和城市大医院间报销水平差距,增强在基层看病就医的吸引力,引导参保患者有序就诊。同时为保障参保患者转诊至三级医疗机构的医保待遇,我省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52号)提出,在松散型医联体内转诊住院的患者,可连续计算起付线,不降低相应级别医疗机构医保政策规定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因此,在医联体建设过程中,医保政策暂不支持“大病患者在三级医院就医可享受高报销比例”。

专此函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