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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hsa.gd.gov.cn/gkmlpt/content/2/2977/post_2977279.html | 作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4-17 | 346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46号代表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4-17 10:24:08

省民政厅: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吴克昌代表提出了《关于大力发展智慧养老,高效应对人口老化的理念更新与政策创新的》,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6年6月在全国确定15个城市开展试点。我省确定广州市作为全国首批、省内唯一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并指导广州市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广州市作为全国长期护理保险15个试点城市之一,于2017年4月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8月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并正式启动实施。截至2019年12月底,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已覆盖803万名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通过向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等保障,累计共有13252人享受长护险待遇,

基金累计支付3.31亿元,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费用基金支付率为82.15%,总体支付率为71.23%。失能人员以往依靠退休工资和子女赡养作为护理费用来源的状况得到改观,为全国全面推广提供试点经验。

长期护理保险总体政策由国家层面统一制定,扩大试点由国家统一部署。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广州市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积极向国家医保局申请在我省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