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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hsa.gd.gov.cn/gkmlpt/content/2/2384/post_2384164.html | 作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5-08 | 500 次浏览 | 分享到: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66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19-05-08 18:41:34

省卫生健康委:

赵先明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常见恶性肿瘤筛查的提案》(第2019066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单位会办意见如下:

原劳动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规定,按照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原则,国家制订并调整诊疗项目范围,对于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各省可适当增补,但不得删减。目前,恶性肿瘤筛查暂未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下一步我们将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常见恶性肿瘤筛查协作机制,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