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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gxzf.gov.cn/xxgk/jyta/t9850751.shtml |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8-20 | 332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51号提案答复的函

桂医保复字〔2021〕42号

民革广西区委: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医疗保障惠民红利的建议》(第20210351号)收悉,该建议对我区推进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有积极意义。现就建议提到的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情况

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精神明确,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基层应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机构,形成工作合力。2011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乡镇事业单位改革,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设置职责相近的事业机构,将新型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等农村社会保障服务性工作职责进行整合,设立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1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9﹞24号)再次明确,整合和归并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综合设置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事业单位,乡镇党政机构一般控制在5个以内,事业单位一般控制在8个以内。根据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市县结合实际设置了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保障事务所等不同形式的工作机构负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等农村社会保障服务性工作。具体设置形式在限额内由县级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乡镇实际确定。

在中央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的情况下,乡镇很难做到专人专岗,许多情况下必须整合现有人员力量,统筹安排使用,形成合力,降低行政成本。这既是乡镇工作特点决定的,也是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改革文件提出的工作要求,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部署推进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时,也明确提出要统筹发挥乡镇行政、事业机构工作力量,各岗位人员应实行一岗多责,一专多能,能够适应乡镇管理、服务的特点和需要,适应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需要。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至2020年,自治区本级、全区14个市以及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全部组建到位,构建了自治区-市-县三级医保经办管理体系。全区15个统筹地区(含自治区本级)全部切换上线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各级医保经办工作从人社部门平稳划转,实现了医保服务不间断,经办管理更规范。2020年以来,我局不断加强对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队伍培训,有效提升全区各级医保经办人员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2020年、2021年我局分别举办了广西医保经办系统干部素质与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广西医疗救助经办培训班暨“学党史、促担当”党史学习教育班,就服务窗口礼仪、参保登记、医保待遇审核、内控管理、医疗救助等业务知识和党史学习教育进行专题培训,培训范围覆盖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累计培训各级医保经办人员650余人次。

二、关于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的相关工作情况

针对人员和机构未相应补充调整的问题,我局重点通过以下三项措施,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保障参保群众享受均等、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一是推进医保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我局打造“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和微信公众号掌上办事大厅,实现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等80%以上的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医保账户查询、参保凭证打印及个人账户共济授权等24小时自助可办。二是贯通自治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网络。我局全面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全区有13438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198家,定点零售药店10240家),其中2431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有住院病床的定点医疗机构100%开通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实现自治区-市-县-乡(镇)-村(社区)五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一卡通”,累计有两千万人享受到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免跑腿、免垫付”的便捷服务,充分满足了群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求。截至2021年6月底,全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人次累计达2829.11万人次,结算金额330.38亿元,其中医保基金支付211.06亿元;自治区外参保人员在我区直接结算36.29万人次,结算金额49.82亿元。我局还实施“村医通”工程,推进城乡居民医保联网结算村级全覆盖,有效打通城乡居民就医直接结算的“最后一公里”。截至2021年6月,全区部署14887台“村医通”设备,村卫生室通过“村医通”累计直接结算1651.39万人次,医保报销金额3.62亿元,为实现农村患者“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夯实了基础,推动了村级“一般诊疗费”及异地就医结算的落实,参保患者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医保“漫游”红利。三是推行医保服务就近办理。我局编制了统一的医保业务“全区通办”、“跨省通办”目录和实施清单,加大信息系统改造力度,实现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打印、异地就医备案等9项医保业务“全区通办”,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申领、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等10项医保业务“跨省通办”。我局还将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资格申请、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等医保业务,下放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方便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能就近办理医保业务。

三、关于打破数据融通壁垒的相关工作情况

我局成立以来,积极推进与民政、乡村振兴、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截至目前,我局和税务部门已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社会保险费信息共享平台(全国标准版)》标准进行业务数据交互,参保缴费业务已基本实现数据实时交互共享。民政部门也通过数据共享的方式,将全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认定有效期内的低收入对象的实时查询接口提供给医保部门进行实时查询。由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由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建设管理,各省(区、市)目前只有数据录入、查询、导出权限,没有权限开放该系统对接接口,故不能通过系统接口方式实现防返贫监测数据信息的在线及时互通共享,我局通过全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十三五”时期的建档立卡和过渡期的防返贫监测数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将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有效提升各级医保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并与自治区编制部门沟通,争取现有编制资源向医保部门基层一线倾斜,切实增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队伍建设。同时,实施医保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建设覆盖全区、高效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实施“村医通+”工程,以“村医通+”服务为载体,将参保登记、信息修改查询等医保服务下沉至乡镇(街道)、村(社区),推动城乡医保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我们还将继续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税务、大数据发展等部门的协同,逐步建立信息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全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交互部门间需要的相关信息数据。

非常感谢您们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并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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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