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2号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0-09-11来源:宁夏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就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2号建议关于支持建立全区“中医整脊学科”培训基地的建议,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我区自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为协同推动中医药诊疗技术提高,满足参保群众的就医需要,积极将符合医保政策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医诊疗技术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前我区实行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已纳入中成药1316个(含民族药93个),协议期内谈判中成药23个,中药饮片892个;诊疗项目目录将经行业部门批准的中医外治、针刺、灸法、中医肛肠、中医特殊疗法、中医综合等共计75个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涉及中医骨伤及推拿疗法21项(含脊柱治疗项目)。
下一步,将根据国家医保局及自治区相关政策,在国家医保局授权调整医保目录范围内,对经卫生主管部门认定、批准的临床价值高、经济性评价优良的诊疗项目及经批准上市的民族药品、中药饮片和医院制剂,经过申报、受理、评价评审等程序后,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我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医疗保障局,0951-5166859。
抄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