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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sc.gov.cn/scsybj/nc010414/2021/10/9/97a65634acdd45018cf7a603290c3c4c.shtml | 作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10-09 | 319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993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1-10-09

黎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医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的建议》(第0993号提案)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搭建医疗保障组织结构、配备业务人员、下沉医保业务的问题

2018年新一轮机构改革,我省组建了省、市、县三级医疗保障部门,同步成立了省、市、县三级经办机构。2019年以来,我局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医保经办体系,推进服务下沉。一是积极推进在乡镇(街道)设立医保窗口。各地积极推动医保经办窗口前移到乡镇、村社,推进医保业务下沉办理。如广元市在乡镇区划调整中,将医疗保障能力建设列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内容,通过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设立医保经办窗口,配置专(兼)职医保工作人员,做实乡镇医保经办服务;南充、达州、宜宾、德阳等地通过在一个县(区)(嘉陵区、开江县、兴文县、中江县和旌阳区)先行试点,积极推进在乡镇设立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在未设立医保窗口的乡镇,各地医保部门暂时依托人社部门的乡镇就业和劳动保障平台,近距离为参保群众提供医保服务。二是创新推动医保服务网格化服务管理。2020年,泸州市古蔺县医保部门创新医保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起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通过网格员为群众提供办理或者代办业务,连通医保服务群众“最后一百米”。2021年5月,省医保局在泸州古蔺县网格化做法基础上,会同省委政法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将医疗保障服务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通知》(川医保发〔2021〕7号),从省级层面部署开展全省医保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网格员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动员,为辖区参保群众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信息查询、参保信息变更等高频事项,实现医保服务网络向乡村延伸。目前正加紧升级改造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10月起将全面实现网格员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医保服务工作。

下步,我们将按照国家局的统一部署,持续推动构建全省统一的经办管理体系,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能力,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全覆盖。一是抢抓我省乡镇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机遇,积极协调争取,推动各地医保部门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医保服务站(窗口),配置专(兼)职工作人员,逐步将更多的医保业务下沉到乡镇办理,探索从管理体制、机制上解决基层医保服务阵地、人员、经费保障等问题。二是积极推动医保服务入驻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充分依托基层党群服务中心,近距离为参保群众提供服务。三是在广元市开展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通过先行先试,继续推动经办服务向基层延伸,做深做实村(社区)一级医保服务,为构建“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提供经验。四是抓好《关于将医疗保障服务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的通知》内容落地落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可及的医疗保障服务。五是按照《国家局医疗保障经办大厅设置与服务规范》要求,指导各地抓好经办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经办服务窗口(站、点)标准化和服务规范化建设,提升医保窗口整体形象。

二、关于建立信息平台问题

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助力了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有效提高了医保的治理能力,也改善了参保人群的就医体验。加快“互联网+医保”建设,一直是省医保局工作重点,建局之初,我局就将信息系统建设作为一号工程高位推进,当前我局正在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下,以“标准全国统一、数据两级集中、平台分级部署、网络全面覆盖”为总体原则,加紧推进全省医疗保障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设。目前项目正全力推进招标采购和平台建设。平台建成后将彻底解决当前各统筹区信息系统“孤岛化”问题,实现全省统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和监督,提升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基本公共服务限时办结事项90%以上,实现“最多跑一次”。切实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动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关于加强经费保障问题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原则,乡镇和村(社区)医保服务点工作经费应由县级财政予以保障。为有效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做好服务群众工作,提高群众在医保公共服务上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近年来,省级财政在县级财政保障基础上,持续加大对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投入力度。2019年以来,累计下达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86亿元,用于支持提升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同时,按照“分步实施、逐年推进”原则实施基层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2018-2020年),累计安排省级人社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资金1.86亿元,用于支持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设施设备建设。下一步,省级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医保经办服务能力的投入力度,支持提升医保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让群众享受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