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725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2021-07-19 17:35
杨长虹委员: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医保政策信息化助推医生诊疗行为规范化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省医保局自成立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家医保局关于医疗保障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1号)和2021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标准全国统一、数据两级集中、平台分级部署、网络全面覆盖、安全保障有力”的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要求,正在积极加快推进包括医保智能监控子系统在内的6大类14个业务子系统建设工作,通过事前提醒、事中干预、事后监管的全流程监管,有效规范疾病诊断、治疗过程中的行为,把诊断、治疗、检查和用药中的等违规行为降低到最低程度,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尊敬的杨长虹委员,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视和关注,相信在大家的关心支持下,我省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会得到更好更快地发展,希望今后为我们的工作继续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