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007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2021-07-19 17:27
省政协十二届第四次会议医药卫生组各位委员:
贵组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医联动推动医保政策制定与监管体系完善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医疗保障作为连接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方与需求方的重要纽带,我局高度重视“三医联动”改革工作。近年来,全省医疗保障系统积极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方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联动,持续发挥医保在医改中的杠杆调节作用,通过建立和完善支付机制、谈判机制、价格机制和监督机制,引导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监管基金使用,医疗保障系统“三医联动”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贵组提案中的思路,对于医保部门与医疗卫生机构有机结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可操作价值。经认真组织研究,我局将围绕贵组提案,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在全面做实市级统筹基础上探索推进省级统筹
正如贵组提案所指出,扩大医保基金统筹的盘子,能够增强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医疗保障实现省级统筹是未来医保的发展方向,省医保局自组建以来,已经连续两年把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列入重点专项工作,积极推进。2020年8月,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豫政办〔2020〕31号),要求各省辖市在2021年6月30日前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宏观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让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真正取得实效,确保市级统筹健康运行。在做实市级统筹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继续积极探索推进省级统筹,通过扩大基金互助共济和风险分担的范围,不断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力求实现基金使用公平性及效率最优的目标。
二、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省城乡居民医保已经全面开展门诊统筹,2020年我省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报销1.12亿人次,门诊统筹基金支付37.52亿元,让广大患者享受到更多实惠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医保基金互助共济能力。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增强门诊供济保障功能、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等多项工作任务。下一步,我省将加强调研,研究制定工作细则,建立我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更加科学合理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有效解决个人医保账户资金沉淀较多的问题,更好发挥医保资金的统筹使用作用,确保医保基金稳定运行和制度保障效应发挥。
三、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我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新增项目范围、项目申报受理程序、评审程序等内容。在《通知》内容上,我局高度重视促进重大创新医疗技术及时应用于临床,对列入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或者重点研发计划的创新成果,转化为诊疗服务后有重大临床价值、可提高我省学科地位的项目,实行随时受理、及时组织专家评审。同时我们加快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评审。2019年以来,对历年来医疗机构申报的的遗留新增项目申请开展审核调研,先后评审确定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85个,一批疗效确切、临床急需、价格适宜的新技术应用于临床。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先后确定了“远程会诊”、“互联网复诊”、“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新增项目。
四、落实制定政策提前征求意见机制
贵组提出的“在医保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等政策制定方面可邀请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管理者和专业人员参加”等建议,对我们下一步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我局拟采取如下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程序。我局已经印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明确要求,在研究起草政策措施过程中,各起草部门应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或者书面形式等多种方式,征求相关医疗专家、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者等意见建议,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有效防范政策与实际脱节,促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健全医疗专家评审程序。我局提出要求,在拟制价格政策及招标规则之前,应邀请医疗机构专家和管理者召开论证会,听取意见建议。修订医疗服务价格,应通过医疗机构专家评审。三是畅通沟通联系渠道。我局通过指导各地医保部门与辖区医疗机构建立工作群等方式,实现与各医疗机构实时沟通。对各医疗机构提出的问题,职责范围内的立说立办,超出职责范围的耐心说明并给出合理建议。下一步将推行常态化实地调研、召开座谈的方式,听取各级医疗机构的意见建议,了解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矛盾困难,不断对政策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
五、大力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
省医保局组建以来,坚定认为医保部门与定点医药机构双方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有让医保基金使用更加合法、更加安全、更加高效、更可持续的愿望。我局提出在医保基金监管执法中要突出服务理念,坚持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近两年来,全省医保系统通过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执法水平,以柔性、灵活、高效的方式,通过法律风险点梳理、典型案例指导、教育培训引导等具体做法,指导定点医药机构规范基金使用行为,帮助其提前避免基金使用违法行为。目前已经培育出信阳市平桥区医保局和沁阳市医保局两个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示范点创建比学赶帮超氛围初步形成。我局正在总结基层经验做法,推广可复制经验,推动全省医保系统基金监管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由探索型向规范化、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由经验型向标准化转变,真正实现医保管理和医疗工作紧密结合、无缝对接,共同促进医保、医疗的协同发展。
六、加快信息化智能监控系统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医疗保障信息化系统及其智能监控子系统的作用,将加快信息化系统建设列为今年全省医保系统六个专项工作之一,要求年底前必须完成项目验收。截至目前,智能监控子系统正在开展数据调整、系统测试和鹤壁市试点上线运行等相关工作,力争提前在今年9月底全省上线运行。该系统正式上线后,将有力支撑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工作,对医疗服务行为实行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审核,保障医疗服务行为合理开展,医疗费用合理使用,实现基金监管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同时,我们也将按照贵组所提的建议,将智能监管规则库用于联系医保和医疗无缝衔接的结合点,推动医疗卫生单位从人文管理向科学精细管理转变。
非常感谢贵组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