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2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2021-07-19 17:16
母心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我省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医保支付是基本医保管理和深化医改的重要环节,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在降低患者疾病负担与保证服务质量之间寻找均衡点。支付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规范供方医疗服务行为并控制医疗费用,以提高医疗资源服务效率与质量。我们一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建立并不断完善符合我省实际和医疗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体系。
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深化
省医保局成立以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5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医保局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持续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19年5月,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医保发[2019]34号)明确我省安阳市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要求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确保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2020年1月,安阳市组织市本级14家医疗机构实施DRG实际付费。2020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5528万元,职工医保住院医疗总费用同比减少2020万元,居民医保医疗总费用同比减少5251万元。在DRG付费改革过程中,安阳市形成了“五个一”改革模式,即落实一组DRG分组和付费技术标准、完善一系列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规范、建立一套与DRG付费相适应的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培养一支过硬的经办队伍和专家支持队伍、搭建一个DRG付费信息系统。在国家评估验收中,安阳市为解决医疗机构低标准入院、分解住院等问题,促进分组诊疗制度的形成,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轻症病例,按照“同城同病同价”原则设立DRG基础组的创新做法得到了专家组的充分肯定。安阳市健全DRG付费配套政策体系经验做法在国家局医保办发〔2020〕47号文件中通报表扬。今年年初,安阳市又增加15家县二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纳入DRG付费范围。
在做好安阳市DRG国家试点的基础上,我省在开封市、漯河市等5个省辖市推进DRG付费改革,2021年底前实现模拟运行,有条件的地区可进入实际付费。
2020年1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49号),确定我省焦作市、商丘市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城市。在DIP付费改革过程中将逐步探索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
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扎实推进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支持下,2017年我省实现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从试点到全面推进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服务质量优先、重点人群优先、慢病患者优先,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加强全科医生团队建设,加强政策技术培训,积极探索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费用守门人的角色定位和群众贴心人的服务模式,签约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逐步取得社会认可、赢得居民信任。同时,积极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接续实施贫困地区服务能力提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两个三年行动计划,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明显改善,为满足城乡居民就近就医和健康服务需求、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持续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二是持续加强家庭医生服务技能培训,不断完善签约双方激励机制,调动家庭医生及签约团队履约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三是协调完善基本医保大病统筹、门诊统筹和转诊转院相关政策,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医保基金分担标准和参保居民在基层就诊住院待遇水平,引导签约居民主动利用签约服务,引导非急诊患者首先在基层就诊、到基层住院,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控费“守门人”作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三、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推开
2018年以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改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2020年4月,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0〕9号),为我省2020年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供政策依据和基本遵循。一年来,全省各地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为抓手,持续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对实行了行政、人员、财务、业务、绩效、药械、信息等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施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建立了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激励约束机制。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采取了“县带乡、乡管村”的服务模式,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整体提升。截至2020年年底,我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已实现全省县(市)全覆盖,全省105个县(市)共组建199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并挂牌运行。目前,全省医共体建设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促进了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加快形成。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