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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henan.gov.cn/2021/07-19/2185288.html | 作者: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7-19 | 263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1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1-07-19 16:58

穆云侠代表: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将全民适龄人群中展开肺癌和胃癌的早期筛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国家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提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从目前的制度安排来看,主要通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解决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问题,通过基本医保体系逐步提高疾病治疗保障水平。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的肿瘤筛查等预防类检查均属于公共卫生服务范畴。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2021年1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列出了6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项目,其中包括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等项目。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考虑到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一直较低。今年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来保障,基金支出压力较大,多个地区已出现了当期收不抵支,在目前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还是立足于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着力满足基本医疗需求,还没有能力将支付范围扩大到包括肿瘤筛查等非治疗性的疾病筛查项目。

目前,肺癌、胃癌检查常用的无痛电子胃镜、超声胃镜检查、X射线计算机体层增强扫描等医疗服务项目已纳入我省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住院期间可按规定正常享受医保支付。为解决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支出问题,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的指导意见》(豫医保〔2019〕12号),建立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于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保障机制,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待我省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立后,相关门诊费用的医保支付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深化医改总体要求,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在抓好落实的基础上,完善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