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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ylbzj.nmg.gov.cn/zwgk/zfxxgk/fdzdgknr/jytabl/zxjyta/202101/t20210115_542306.html |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8-12 | 378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022号提案的答复

内医保提〔2020〕5号

自治区共青团、青联界:

您们提出的第0022号《关于加强灵活就业青年群体社会保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方面

目前,我区已经建立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我们在推进医保工作过程中,一直在全力推进应保尽保,采取了多种制度安排,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分别覆盖就业人口和非就业人口,总体覆盖率稳定在95%。截至2019年底,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178.4万人(职工医保为530.7万人、城乡居民医保为1647.7万人),确保了各类人群参保和待遇享受。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3〕10号)规定,已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要按照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方法缴费参保。其他灵活就业人员,要以个人身份缴费参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2015年11月25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也明确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

(二)灵活就业青年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方式

灵活就业青年人员可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足额缴费后享受相关待遇。

一是灵活就业青年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稳定劳动关系的,应随所在单位按属地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是灵活就业青年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是灵活就业青年人员也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可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或务工所在地城乡居民医保,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按照规定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需个人缴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三)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与生育保险的问题

一是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的通知》,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总体思路,我区已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2019年底前全区各盟市均已出台合并实施工作细则,实现“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统一”,确保了职工生育保障待遇不变和制度的可持续性。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进程来看,它不仅没有增加小微企业参加生育保险的难度,相反更简化了参保,消除了政策障碍,提升了管理服务能力。两项保险的合并实施,在应保尽保、简化参保登记的过程中,发挥了制度效应,能够让更多人“直通车”就可以参加生育保险。部分盟市已经在“两险”合并实施细则中明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同时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

二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可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即使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的,也是可以在医疗保险中报销生育费用的,这是制度性安排。

二、关于加大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一是建立开通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2019年12月30日,我局门户网站开通。我局是首家通过自治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上线运行门户网站的自治区政府职能部门。网站设计了新闻资讯、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数据统计等栏目,突出权威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网上服务等功能,是自治区医保局宣传党和国家医疗保障方针政策、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开展互动交流和为民服务的主要信息公开平台。二是积极宣传医保政策。我们制定了2020年全区医疗保障工作宣传方案和工作计划。3月底,组织全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印发《医疗保障政策知识问答》60余万册。积极配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及时印发《关于印发2020年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宣传计划的通知》《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经办业务知识问答》。在部分主要活动场所播放宣传片,积极配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通过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向老百姓提供全面、系统、权威详实的医保政策宣传平台,拓展了公众了解医保知识的覆盖面。各个盟市医疗保障局也建立了盟市医保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方便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医保政策。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签发人:金满义

承办人:申慧

联系电话:0471-6606278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020年7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