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6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18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张金秀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养老医疗卫生健康领域的相关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关于退休早、年龄大的老年人,养老金偏低,基础病多发,医疗负担相对较重的问题,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2000年起步,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调整完善,初步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有序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职工医保方面,2001年,上海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包括住院、一般门急诊、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等各类医疗服务。经统计,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医保范围内报销水平达到85%左右。同时,本市还有综合减负政策,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养老金一定比例的部分,超过部分的还可以报销。
医疗救助方面,近年来,本市医疗救助对象不断拓展、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救助力度不断加强,对救助对象进行资助参保、门急诊和住院救助、门急诊和住院起付线减免等救助。
此外,退休人员可自愿参加市总工会主办的退休人员住院互助医疗保障计划和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专属产品,进一步减轻大病重病的医疗费负担。
下一步,本市医保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继续对退休的老年人在医保支付上给予适当的倾斜。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