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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sh.gov.cn/jytabl/20200817/86984317fbd6455e9ec0e9e777bc9287.html | 作者: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8-03 | 250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9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8-03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杨平委员:

您提出的0997号“关于尽快将长护险服务推广列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试点内容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本市长护险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国家在15个试点城市先行探索开展长护险试点工作。作为试点城市之一,本市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服务和保障民生大局出发,根据国家试点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在全国较早推出长护险制度,一方面探索保障本市长期失能老人的生活权益,充分体现对失能老人关爱。另一方面,聚焦构建制度框架和制度体系,实践磨合基本政策、服务管理、经办管理的运行衔接,通过试框架、试制度、试机制、试配套,探索检验长护险制度体系的可行性。目前,国家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仍定位于试点阶段,尚未在全国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对于代表提出的尽快将长护险服务推广列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试点内容的建议,本市相关部门已进行多次研究。2019年6月,本市在上海养老服务平台开通了长三角频道,涵盖长三角区域各省、市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平台开设“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文件汇总”专题,持续更新长护险试点工作进行情况。民政部门还根据长三角区域内各区、县经济发展情况,在养老服务补贴待遇标准等方面深化研究,后续将推动三省和本市相关部门试点实施。同时,医保部门已会同民政、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等部门,拟在跟从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的前提下,就长护险长三角异地对接做好配套研究工作,并已与相关部门形成“两个延伸”的共识(本市品牌养老机构在长三角异地延伸、本市参保人员长护险待遇在长三角异地延伸)。

此外,由于目前各地区需求评估标准、长期护理服务项目等尚不统一,本市卫生健康部门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基础,综合考虑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紧迫性,逐步推动各地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的统一。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老年人获得基本卫生健康服务的重要平台,目前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在逐步探索与长三角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开展家庭病床同质化发展和联动服务,积极落实上海异地养老的基本卫生健康服务。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