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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sh.gov.cn/jytabl/20200819/cbc8c8a506954a8bab7dae0773e9a0e7.html | 作者: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6-08 | 305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7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6-08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胡叶代表:

感谢您对于本市长护险试点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长护险工作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对于您提出的各项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长护险护理等级的评估标准要精准、公开

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是长护险试点待遇给付的前提和依据。2015年,本市整合民政、卫生和医保原有的3个评估量表,由市卫健委委托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制订形成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科学对应老年人不同失能状态和护理需求。2018年,依据《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及服务管理办法》(沪府办规〔2018〕2号),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得到进一步规范整合。结合试点情况、老年人需求,评估标准不断完善优化,从1.0版、1.5版到2.0版,已成为衡量本市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统筹分配卫生健康、民政和医保等部门服务资源的一把标尺,并且《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试行)2.0版》也在市卫健委官方网站进行了公开。同时,本市印发《关于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机构行业管理通知》《关于加强本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机构行业管理的通知》,推动评估行业和评估机构规范发展。开展评估员上岗、年度继续教育、新标准等培训,累计培训1.3万人,不断提高评估员业务水平。

二、关于长护险护理的服务项目设置应更加合理,居家和养老机构的检查应有区分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本市的长护险试点是对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后,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本市民政、卫生计生、人社等部门共同研究,梳理出42项适合失能居家老人的基本生活照料项目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项目,并为每个服务项目制定了服务标准和规范。目前,长护险仍处在试点过程中,随着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逐步完善,我们也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优化服务项目,为老人提供更贴合需求的服务。

在服务监管方面,我们探索形成“行业监管+基金监管”的综合监管机制,社区居家机构重点监管服务到岗(采用手机APP)情况和服务满意度;养老机构重点监管结算天数、服务质量等。本市民政部门也积极开展养老机构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督查等工作,确保各项服务项目的规范执行。

三、关于评估的方式方法应进一步完善改进

根据今年本市深化长护险试点的总体要求,我们聚焦优化机制,从前、中、后三端全面筑牢评估入口关。一是前端注重严控“三关”。通过相关文件修订,规范初次评估、期末评估、状态评估申请规则,严控“申请关”。增加评估结果公示、状态评估双向修正机制,探索评估影像留存和评估机构区域招标等,严控“评估关”。结合评估标准2.0版升级上线,严控“标准关”。二是中端积极推进家庭医生对失能老人签约管理。在2019年已将长护险失能老人签约比例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的考核指标的基础上,我们会同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发挥家庭医生团队评估员作用和对失能对象的健康管理作用。三是后端探索评估大数据回溯评价机制。基于试点运行两年的基础数据开展全面回溯评价,为进一步指导各区和评估机构加强评估管理提供指引;同步配合加强评估质控管理。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