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9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30
办理结果:解决采纳
余国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长护险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长护险试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以来,本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引起了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对于相关建议,我局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已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完善。
一、关于“希望能建立行业协会,形成监管机制”的建议
目前,本市已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在长护险试点中,民政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的行业监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已出台《上海市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上海市社区日间照护机构管理办法》,以及多部地方标准,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等。二是强化日常监管,组建养老机构督导员队伍,近年来每年对100家左右的养老机构开展督导,帮助养老机构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多部门联合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养老机构地毯式大检查,逐项整改;三是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建立养老机构等级划分和评定制度,加快建设养老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出台《上海市养老机构失信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强化信用约束和激励机制,并通过“上海市综合为老服务平台”实现各类服务机构和人员队伍的动态管理,加强行业服务和监管。
同时,由医保部门牵头,一是在行业规范、机构自律的基础上,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强事中、事后的智能化监管,创新“互联网+APP”新模式,监督执法人员通过移动监管系统,线上实时监控、线下飞行巡检,对长护险服务行为开展数据监控、疑点追踪和现场抽查,已组织对评估和护理服务机构各类检查570家次,对其中39家服务机构进行了追款罚款等行政处理。二是结合基金监管法律法规的修订,从法制化角度,积极研究长护险基金监管的相关规定条款,进一步落实对严重违规、骗保行为的处理处罚,加大震慑作用。三是加强信息共享,为民政和卫生健康的行业管理提供支撑,通过大数据分析运用,为长护险评估和服务质控、服务机构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持。
二、关于“解决痛点问题,保证队伍稳定”的建议
根据本市相关人才政策,市人社部门充分考虑养老护理行业队伍状况,将与养老相关的“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等专业列入本市紧缺专业目录中,复核条件的居住证持证人可以获得30分积分,鼓励护理服务人员特别是护理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参加社保;市民政部门开展了“寻找最美护理员”等活动,发掘了一批行业优秀代表,引导全社会尊重和关爱养老护理从业人员。
同时,针对本市人口导入量大、新市民住房困难突出的特点,上海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了以居住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的住房发展思路。在住房保障方面,初步构建并基本形成了“四位一体”、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市民家庭逐步解决住房困难,对于护理服务人员居住问题,可考虑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以及市场化租赁住房等渠道解决。
本市自2010年起建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以有效缓解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常住人口阶段性住房困难。公租房准入条件不限本市、不设收入线,以在沪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房困难为基本条件。公租房租赁价格按照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并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总年限不超过6年,6年期满在本市仍无住房的保障对象可按市场化租金继续过渡租赁1到2年。截至2018年末,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房)累计筹措房源17.5万套,累计供应房源12.6万套,累计保障45.2万户(其中在保22.3万户、已退出22.9万户)。近年来,本市着力加大对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单位等单位集体租赁公租房解决职工阶段性居住困难的支持力度,一方面,在房源安排上予以重点保障,另一方面,优化审核机制:上述单位包租后,对单位职工暂不满足本市居住证和社保缴费年限等公租房准入条件的情况,实行“承诺制”,单位担保承诺后可以先入住,再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提交申请材料,使引进人才和新就业职工能够在第一时间享受住房保障。近两年,本市重点加快推进市场化租赁住房建设筹资,按照职住平衡等原则,主要在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租赁需求集中的区域布局。2018年,全市16各个区合计完成新建和转化租赁房源21.2万套、新增代理经租房源14.6万套。
2019年,本市还将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努力改善本市居民的基本住房条件。
三、关于“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的建议
同时,市民政局与市人社局出台系列文件推动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在培训方面,出台《养老护理人员技能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1)》,开发养老护理、养老护理(医疗照护)2个培训项目,配套补贴政策,并探索由社区卫生协会、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实施第三方技能评价。目前全市已扶持和培育90多家养老护理培训机构和职业院校。2018年全市开展养老护理培训4.39万人次,培训增长超200%,2019年1季度已培训1.15万人次;在职业建设方面,建立健全涵盖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料等内容的老年照护工作人员职业资质体系;在招录使用方面,加大培训补贴力度,建设养老护理实训基地,完善养老服务人员技能考核和评价机制;在薪酬激励方面,对养老机构招用专业技术人才和有技术职称的养老护理员予以奖励。2017年起,市民政局与上海开放大学合作,举办“老年服务与管理”大专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
四、关于“加大行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一是2018年10月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采取了每月基本费用减除标准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扩大综合所得税率级距等一系列减税措施。改革后,从事护理服务人员的个人税负预计将大幅下降。本市税务部门还将适时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在充分调研基础上通盘考虑、统筹推进。
二是本市长护险制度设计已充分考虑了护理服务人员居家上门服务的综合成本,设定了适宜的支付标准,并要求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按规定与护理服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促进人员队伍向着职业化、员工制发展。
三是本市对符合条件的护理服务机构,按照统一标准纳入长护险定点,并实行协议化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开设护理服务机构,鼓励机构连锁化、规模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
四是部分行政区域采取政府招标购买的方式委托服务,为本区域内的老人提供相关基本养老公共服务,结合上述情况,长护险试点对各类护理服务机构一视同仁,将上述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纳入协议化管理。
下一步,在深化推进长护险试点工作中,我们将和民政、卫生健康、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一起,进一步完善长护险政策体系,建立常态化的人员培养机制,加强人员管理,进一步保障护理服务人员权益,推动长护险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