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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ylbzj.nmg.gov.cn/xwzx/dtxx/202011/t20201119_378245.html |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3-13 | 456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召开按病种付费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0-03-20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为推进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落实落细按病种付费工作,3月13日下午,由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浩蒙主持召开了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按病种付费工作推进会呼和浩特市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信息科医保科病案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9年按病种付费工作有关情况,对下一步推进该项做了分析及部署要求3月底前呼和浩特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对照使用国家医保版的ICD9ICD10,同时进行HIS信息系统改造,实现国家医保版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病案首页的上传结算要求2020年自治区本级及呼和浩特市实际结算病种数须达到150种以上,符合路径结算率不低于80%

会上,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及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就本地区按病种付费工作存在的问题做了深入剖析,提出了2020年工作计划,并与参会的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

就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浩蒙做了总结发言,再次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病种付费既是支付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一项惠民工程,国家和自治区曾多次进行部署,各医疗机构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及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局要充分认识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认真组织实施二要密切配合,积极沟通,扎实做好此项工作呼和浩特市和自治区本级医保部门要加强配合,出台具体措施,进一步做实做细按病种付费工作,树立标杆同时要加强医保与医疗机构之间配合,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稳妥地推进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工作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医疗机构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准确解读按病种收费改革政策措施,合理引导广大医务人员积极参与,为支付方式改革营造良好的氛围,确保有效实施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