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50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17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胡苏云、洪民荣委员:
您提出的0507号“关于长期护理保险需要重点解决问题分析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长护险试点工作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为妥善回应民生关切和两会代表委员的呼声,您提出的问题对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具有重大借鉴意义。
※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社区护理服务需要打通医嘱,划清责任,做好风险预案,让医疗护理服务落地”的建议
一是本市长护险试点针对失能老人的护理服务需求,设置了适宜在机构和老人家中开展的42个服务项目,其中15项为常用临床护理项目,对从事这部分医疗护理服务所需要的人员资质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对居家医疗护理不宜开展的项目,可继续通过建立基本医保的家庭病床提供相关诊疗服务,同时保障老人的医疗和护理需求。二是为推进上述工作,市卫生健康委鼓励多元化发展本市护理站,并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周边护理站提供医疗技术支持,推进家庭医生“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优先覆盖60周岁以上老人签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护理服务需求。三是上海银保监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上海市护理服务机构责任保险实施指引》,引导护理服务机构购买相关责任保险并要求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服务。四是本市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服务管理规范》,紧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服务机构之间协作与对接。目前,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与全市各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
二、关于“提高评估工作效率,完善评估标准”的建议
一是卫生健康、民政部门牵头,在把好评估“入口关”的同时,积极探索评估结果与护理机构护理计划制定衔接的可行方式,在调整评估标准的过程中细化评估结果对护理服务的导向,为护理服务机构制定相关护理计划提供依据,使护理服务更贴近失能老人的实际需要。二是市卫生健康委将于年内尽快研究制订出台评估机构诚信管理办法,通过市级评估机构、利用有效管理手段,加强评估机构和评估员诚信行为的质量管理和评价,开展新一轮评估员认证和继续教育,提升评估质控水平,促进评估队伍发展。我局也在行业规范、机构自律的基础上,牵头开展事中、事后的智能化监管,将评估人员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对评估机构进行数据监控、疑点追踪和现场抽查。三是完善评估标准,增加失智相关指标。针对老年人年龄因素、疾病权重、失智因素等方面的不同情况,优化评估标准,进一步提升评估标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优化版本预计将于今年试运行。
下一步,在深化长护险试点的过程中,我局将与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一起,立足规范发展、提质增效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长护险政策体系,优化评估和护理两个关键环节,鉴各方之智,聚多方之力,不断提升失能老人对长护险试点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