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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sh.gov.cn/jytabl/20190506/0038-4336.html | 作者: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05-07 | 289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市人大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07

办理结果:留作参考

洪程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70岁及以上或身体不便经评估达到一定级别的参加居保的人群看病能否享受同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同等规定或实现网上转诊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6年,本市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延续了既往城镇居民社区首诊、按需转诊的就医管理办法,引导居民小病慢病在基层首诊。同时,为方便居民办理转诊手续,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政策和措施:一是明确急诊和住院医疗可以到全市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无须办理转诊手续。二是参保人员可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定点医院,含村卫生室)自由就医。三是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筹安排,将全市1300余家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同时开放了所有村卫生室转诊通道,进一步方便农村居民就近医疗和就近按需转诊。针对郊区居民反映转诊有效期3个月时间偏短较为集中的情况,及时研究完善,经市政府同意,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转诊有效期从原来的3个月延长到6个月。

此外,本市医改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作为全国试点城市之一,2016年12月底印发《关于本市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分级诊疗的目标和具体任务。目前,在“1+1+1”签约医疗机构组合内,签约居民可选择任一家医疗机构就诊;居民如因实际情况需至签约机构组合之外就诊的,可通过家庭医生转诊,并享受签约优惠政策,如优先预约专家号、慢病长处方、延伸处方等。

今后,我们将积极配合分级诊疗制度的试点和推广,在完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时,认真加以研究,切实方便参保老人看病就医。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