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关于暂缓征收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19〕33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自2019年9月1日起,暂缓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具体征收时间另行通知。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
市人社局
2019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