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公布了2020年宿迁市病种付费目录,全市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由2019年的203个扩展到485个,病种数增长达139%。
付费病种翻倍——宿迁市病种付费取得新突破
发布日期:2020-04-06
4月2日,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公布了2020年宿迁市病种付费目录,全市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由2019年的203个扩展到485个,病种数增长达139%。
为实现中央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的,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的要求,在大幅度增加病种付费数的同时,我市同步采取多种措施推进病种付费,提高病种付费占比。
一是强化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要求定点各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控制额中病种付费占比原则上要达到50%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将用于其他支付方式的额度调剂用于按病种付费,但不得将用于按病种付费的额度调剂用于其他支付方式。
二是建立付费激励机制。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保服务协议以及病种付费临床路径的,实施按病种付费的偿付率可达到105%,激发医疗机构主动选择按病种付费的积极性。
三是动态调整病种付费目录。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结合本机构医疗技术发展情况适时向按病种付费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调整意见,市医保局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市病种付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