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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ln.gov.cn/zwgk/jyta/tagk/202111/t20211109_4322004.html | 作者: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11-09 | 41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068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日期:2021-11-09

省残联:

现就段晓云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我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医疗保障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残疾儿童医疗保障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残疾儿童保障制度体系。一是开展专项救助,积极配合省政协开展了医疗援助活动,下发《援助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治疗活动实施方案》,为全省符合条件的唇腭裂儿童免费救治。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部分项目的定价标准,优先将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政策,简化转诊备案程序,为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贫困家庭唇腭裂儿童治疗开设转诊就医绿色通道。二是综合施策减轻残疾儿童医疗负担。对纳入资助范围并核准身份信息的残疾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确保残疾儿童及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残疾儿童患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其他商业保险支付后,个人承担的符合规定的自负费用给予医疗救助。加大贫困残疾儿童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50%,支付比例提高到70%。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梯次减轻其就医负担,贫困残疾儿童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综合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委员意见,积极对医疗康复探索按病情标准、按疗效标准实施分级床日付费,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发挥基本医疗保险的作用,更好地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广大参保人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