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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2MnJBOXrR2xCGKGZlGHfw | 作者: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3-10 | 470 次浏览 | 分享到:

湖南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迈上新征程

李跃芳湘医保2022-03-10

 

3月10日上午,全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暨长株潭区域统筹推进DRG改革启动大会召开。

3月10日上午,全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暨长株潭区域统筹推进DRG改革启动大会召开。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运柏出席会议并发言。

3月10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在长沙召开全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暨长株潭区域统筹推进DRG改革启动大会,这标志着全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全面推进,长株潭区域统筹推进DRG改革工作全面启动。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运柏,省卫健委副主任龙开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伍国用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推进DRG/DIP付费方式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保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关键,是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是提升群众医保获得感的现实要求。

会议强调,各级有关部门要强化政治站位,加强对标对表,深刻认识推进DRG/DIP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推进DRG/DIP改革的内在要求,广泛凝聚推进DRG/DIP改革的强大合力。要统筹推进长株潭区域DRG改革,进一步推进政策制度统一、管理服务一体。要落实《湖南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到2024年底所有市州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启动试点地区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到2025年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在全省全面建立更加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

会议强调,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都要坚定信心决心、勇于攻坚克难,按照标准规范、加强政策衔接,强化监管考核、确保协同联动,推动全省改革工作如期落地。医疗机构要主动拥抱改革、推进内部变革,改变粗放式、规模扩张式运营机制,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更加注重内部成本控制,更加注重体现医疗服务技术价值,促进医院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发展。

省医疗保障局各业务处室负责同志,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省财政厅、省卫健委有关负责同志;在长部省属医院负责同志及医保办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各市州财政局、卫健委分管负责同志等在市州分会场参加会议。

DRG和DIP付费是国家医保局确定的2套针对住院行为进行医保支付的具体模式。DRG付费,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根据疾病诊断、治疗方式和病人个体特征等情况形成不同的诊断相关组,每一个诊断相关组确定统一付费标准;DIP付费,即按病种分值付费,根据年度医保支付总额、医保支付比例及各医疗机构病例的总分值计算分值点值,形成支付标准。

据悉,湘潭市、郴州市已完成DRG改革试点任务,常德市、邵阳市、益阳市已完成DIP改革试点任务,各市州均已选定其中一种模式,即将全面推进改革工作。从付费时间较长的湘潭、郴州改革情况来看,试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总费用、次均费用、平均住院日、时间消耗指数和费用消耗指数均呈现下降趋势,群众看病负担进一步减轻,医保基金使用效能进一步提升。

供稿: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