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的通知
晋医保发[2021]20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效”改革,提高医保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医保发[2021]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市要以医保领域人民群众较为关切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事项“网上办”、经办窗口规范化为重点,结合其他业务工作的推进,统筹安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的上线,确保按国家进度要求投入应用,以信息化促进各项便民措施的落地实施。
三、各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主要措施、时间进度、责任分工等,并在10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省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四、省局将对照便民服务的10项任务,适时开展调研评估,总结各地经验并进行推广,对落实慢、落实差的市进行督导,促进共同提高。
附件:《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