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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zunyi.gov.cn/gzdt/gzdt_5638092/202104/t20210421_67877860.html | 作者:遵义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4-17 | 387 次浏览 | 分享到:

贵州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培训会在遵召开

日期:2021-04-21来源:DIP专班

 

4月17日,贵州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培训会在遵召开。贵州省医保局副局长陈榆出席会议并讲话,贵州省医保局相关同志,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医保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及遵义市医疗保障DIP试点工作专班人员及各专项工作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相关会议精神,听取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南州等五个试点城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全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存在的问题,并安排部署全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措施。推进DRG、DIP试点工作是我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头戏。DRG、DIP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试点城市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推进DRG、DIP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盯节点、加快步伐、强势推进,确保试点任务如期完成。

会议要求,各试点城市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各地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病案质量情况,科学确定试点医疗机构范围;要坚持按照收支平衡和效益优先原则,科学制定总额预算和支付结算等配套政策;要根据DRG、DIP支付规则及要求制定经办规程,做好经办运行监测评价;要发挥医保协议刚性约束作用,压实医疗机构数据传送、质控和病案管理等职责,理顺医保、医疗双方数据质控和反馈、分组确定和调整及监管考核等方面的权责关系,完善协议管理内容,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文本;要注重发挥本地专家优势,组建由医保部门、医疗机构和医学院校等专业人才参加的工作专班,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当天,与会人员及全市各县(市、区)医保部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同志还参加了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承办的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下医院精细化管理专题培训会,并观摩我市医保诊间支付便民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