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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nhsa.gov.cn/art/2018/7/28/art_14_614.html | 作者:国家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8-07-28 | 30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对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做出部署

2018/7/28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8〕2号,以下简称《通知》。这是国家层面首次从统筹城乡的角度,对城乡居民医保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体现了国家医保局职能整合和相关部门衔接过渡。《通知》首先落实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医保惠民政策,提高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新增40元,其中一半(20元)用于大病保险。《通知》对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全面推进和完善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做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地方用好新增筹资。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地改进管理服务,推广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保障制度“一站式”结算,巩固完善异地直接结算,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附件:关于做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