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保局与甘肃省医保局签订《协同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2021/12/20
12月16日,省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平率队赴甘肃考察交流,并签订《青海省医保局甘肃省医保局协同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兰西城市群建设国家战略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青海、甘肃两地医疗保障工作交流合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两地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合作新模式、新路径,建立“共商、共议、共建、共享”协作机制。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6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合作。一是规范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结合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共同探讨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商业保险和慈善救助相互补充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二是建立待遇政策协商机制,在待遇政策制定、药品集中采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异地就医等方面,加强协同联动,推动两地参保群众待遇提升。三是携手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共同探讨在“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治理行动、举报奖励、典型案例通报等方面的做法。在案件协查方面建立信息互通、结果互认跨省案件联查的联动协作机制,共同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四是提升医保服务质量与效率,在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谈判药品落地、医保待遇认定、目录内民族药互认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探索开展医保关系转移联网办理、两地参保群众在青海、甘肃境内就医结算免备案、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互认等医保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让群众充分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五是逐步实现医保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在创新“互联网+”医保服务方式、打造“智慧医保”、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及移动支付等方面,加强交流合作,推动两省医保信息平台对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六是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建立定期座谈、日常交流机制,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共同探讨和破解医保改革发展中的难题。
下一步,双方将在协议框架下,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协议落实,更好的为两省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