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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qinghai.gov.cn/2020-02/06/c_1125552914.htm | 作者: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2-06 | 132 次浏览 | 分享到:

青海省医保局通过“学习强国”视频系统召开全省医保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

2020/2/6

2月3日,省医保局通过“学习强国”视频系统,召开全省医保部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医保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医保部门要按照建军书记在省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会议上提出的:从思想上要再重视、认识上要再提高、排查上要再用力、防控上要再严密、宣传上要再出招、保障上要再落实、纪律上要再强化的要求和刘宁省长的工作部署,立足本职岗位,敢于担当作为,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落实各项医保措施。各市州、县医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医保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全体动员、全家动员、全身心投入,以高昂的斗志、忘我的精神和必胜的信心以及高效的医保服务,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一是紧盯各项医保特殊政策落实。切实做好已出台的各项医保特殊政策落实工作,不折不扣兑现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报付、异地人员就医、未参保人员缴费等政策,确保确诊和疑似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工作;加强对各市州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督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落地,让患者在大灾大难中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关心、医保政策的贴心、温心。二是紧盯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保障。密切关注疫情救治定点医院和设立发热门诊医院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供给情况,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先采购、后备案”的方式,做好疫情防控用药保障;建立疫情防控救治药品工作台帐,随时掌握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库存、使用情况,加强药品采购价格和供应情况监测,有效保障疫情应急药品供应;积极协调配合做好当前急需的医用耗材、口罩、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医用酒精等用品采购;紧盯国家和省卫健委明确的疫情救治用药,第一时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紧盯医保周转金规范安全使用。严格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周转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好医保周转金。加强资金监管,建立统计台帐,疫情结束后统一结算,确保让患者救命救急的钱用在刀刃上。四是紧盯“两定”机构稳定规范运行。以疫情防控救治药品采购较多的定点医药机构为监测点,发现药品供应和价格出现异常的及时报告;加强与各级市场监管、药监部门的协调配合,对囤积居奇、搭车涨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两定”医药机构严肃处理,确保全省“两定”医药机构规范运行。五是紧盯医保经办服务。全面开启“七个改变”的医保经办模式,进一步精简业务经办流程和手续,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畅通办理渠道,在确保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人员聚焦,方便群众办事,保障参保群众和工作人员自身安全。六是紧盯自身和家庭安全。加强内部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机关、经办大厅和个人防护措施,督导所有在岗人员佩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多通风。在医保经办大厅实行严格的防控和消毒措施,对进入经办大厅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和洗手消毒和信息登记,工作人员必须统一配戴口罩办公。落实外地返宁人员14天集中或居家隔离要求,在隔离期间通过网络、微信、电话等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做到隔离人不隔离工作。

三、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动员全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杜绝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积极投入抗击疫情的战斗中去,切实履行好医疗保障职责,做到不缺位、做到位、有作为。严格奖惩,对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事迹及时进行总结宣传,给予表彰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及时提拔重用;对医保部门党员干部在疫情期间的十二种行为实施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