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医保资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六医保秘[2019]44号
各县区医保局、医共体牵头单位:
为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15号)精神,促进我市区域医共体健康发展,更好服务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共体总额预算标准的确定
每人年筹资总额:2019年各级政府补助520元和个人缴纳220元合计740元/人年;
2、扣减个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保费用65元/人年;
3、扣减个人城乡居民意外伤害投保费用38元/人年;
4、医共体牵头单位年预算总额=所领乡镇(街)城乡居民人数*637(740-65-38)*95%。
5、医共体牵头单位年预算总额中不再扣除5%的保证金。
二、区域医共体资金拨付和结算
根据《关于优化六安市区域医共体医保费用结算工作的通知》(六医保秘〔2019〕28号)文件精神,资金拨付和结算:县区医保中心与医共体牵头单位月结算中应扣除代结算项目:
(1)转至市外由省平台结算费用;
(2)转至县区外由市平台结算费用;
(3)参保患者在非联网定点机构就医发生的由县区医保中心垫支的医疗费用。县区医保中心以医共体牵头单位年预算为预算单位,平均分配至季度,扣减规定费用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季度预拨费用拨付至医共体牵头单位。
三、工作要求
1.做好组织领导工作。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同体建设是2019年省政府、市政府重点工作,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强领导,把建立紧密型县域医共同体工作提上医保重要位置,落实好总额打包付费资金,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2.做好对帐核算工作。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每月要与医共体牵头单位做好对帐核算工作,2019年1-6月的预算总额、预算已拨金额、代结金额、未结金额、预算余额在7月10日前核实完毕,算清医共体牵头单位收、支、余。
3.做好资金到位工作。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在完成对帐核算工作后,在7月15日前,将2019年1-6月预算总额中余额足额拨付到位,不得拖欠。以后按文件规定在季度1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
4.做好基金监管工作。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负起监管职责,对医共体牵头单位发生的医疗费用要全面审核,坚决查处欺诈骗保,真正做到拨付资金到哪里、监管到哪里,不能简单的“一包了之”。
5.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医共体建设,大力宣传医共体建设的政策,使医共体建设家喻户晓,同时与医共体牵头单位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定期研究相关工作,共同分析解决紧密型县域医共同体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