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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sc.gov.cn/scsybj/nc010416/2021/6/16/e46940e3dc5e431e8fb29bc3488d0bc2.shtml | 作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1-06-16 | 336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关于对部分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协议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我中心对拟解除服务协议的部分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公告。现公告期满,根据《四川省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请暂停、恢复、解除服务协议经办流程》(川医保中心办[2019]13号)和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决定对248家省本级定点医药机构解除服务协议(其中医疗机构59家,零售药店189家),即终止省本级和异地各项医保业务,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解除服务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20210609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1年6月15日